2021年浙江省第六届幼儿教师健身舞操表演大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1-06-08 11:17:20 来源: 浏览:1466

                                                                 2021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

暨浙江省第六届幼儿教师健身舞操表演大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21年7月初  丽水市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局   丽水市体育总会  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

三、协会单位

    丽水市幼儿体育协会

四、参加单位:

全省各市、县(市、区)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可自愿报名参加。

五、比赛内容:

各类各种健身舞操(包括花式团体操、健身排舞、啦啦操、健身操等等)。

六、比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队员年龄不限,参赛队员不少于8人,后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每少一人扣0.2分。有男性队员增加0.2分。参赛的队员须经当地医院盖章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不得以二所或二所以上幼儿园组编参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本次大会进行二轮表演,第一轮表演出场顺序在赛前组委会上抽签决定,第二轮表演出场顺序则根据第一轮表演成绩,倒排顺序,低者在前,优者在后出场。。

(四)全套动作不得少于8次队形变化,动作优美、连接紧凑,有刚柔、高低、强弱、快慢的变化,尽量减少重复。

(五)比赛在12×12米的埸地内进行,全套动作的时间为 3分至3分30秒钟,时间不足或超过扣0.2分。时间计算以场上动作开始至成套动作结束为止。全套动作开始前和结束后,要有2~4拍的停顿或间隔,并有各两个8拍的入、退场动作(不计时不评分)。

(六)自选伴奏音乐,录入U盘中,赛前交大会,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

(七)参赛队员可穿体操服、健美服或一般紧身运动服。但一个单位的服装式样及颜色必须协调统一。穿体操鞋、运动鞋、白色袜子、赤脚均可。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得以戏剧化化妆,否则扣团体分0.3分。

七、评分方法和裁判员:

按浙江省体操协会制定的幼儿教师艺术性健美操、花式团体操评分方法进行。裁判员由大会聘请。

八、奖励:

大会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奖要求为:教师健身舞操最后得分在18分以上(含18分)为一等奖;17分以上(含17分)为二等奖;16分以上为三等奖。大会设优秀编排奖、优秀音乐奖、优秀完成奖。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前第一次注册报名,通过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zjyety.com/)导航栏右侧“报名系统”,下载协会竞赛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使用方法可查看下载的压缩文件中的使用说明,如下载时出现安全提示,请不处理,允许运行即可,帐号只需注册一次即可长期使用。如已经注册,直接登录报名。)。

      第一次报名完成后(第一次报名只需填写单位信息及预计参赛人数,无需填写详细幼儿信息), 点击报名系统下方"打印"键打印报名表, 经当地体育或教育部门同意盖章后寄大会筹备组或发送扫描件至协会邮箱。 (联系地址:杭州体育场路212号 省体育大楼4001室大会筹备组 邮编:310004,电话(传真):0571-85101386,联系人:季子禾  手机:15715790347  协会邮箱:zjyety@163.com)。第一次注册报名逾期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第二次正式报名,各单位必须在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将参赛幼儿详细信息及参赛项目进行完善,并将《参赛安全承诺书》、户口复印件、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等文件寄大会筹备组,随同缴寄会费。逾期报名,取消参演资格。

   (三)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网站(www.zjyety.com),查看有关信息。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