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暨浙江省第十二届幼儿游泳表演大赛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0:35:14 来源: 浏览:965

2023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暨浙江省第十二届幼儿游泳表演大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队:

2023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暨浙江省第十二届幼儿游泳表演大赛于8月19—20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体育中心水滴游泳馆举行,本次比赛由杭州市幼儿体协、杭州市上城区水滴游泳馆承办,为了做好比赛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赛办法

报到时递交《体检证明》、《户藉复印件》、《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参赛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并缴纳报名费150元。证件不齐,取消参赛资格。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请于8月19日下午15:00前到本次比赛指定宾馆:杭州瑞立江河汇酒店,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299号报到。

酒店联系人:杨城美  15968846089

2、浙江省幼儿体协指派的技术官员和裁判员请于8月18日下午17:00前到本次比赛指定宾馆:杭州瑞立江河汇酒店报到。

联系人:赛会联系人:朱小飞 18157177936

三、赛前会议安排

(1)8月18日晚上19:30裁判长会议;

(2)8月19日上午 9:00召开裁判员会议,宣布裁判员分工,会后在裁判长带领下检查比赛场地、器材;

(3)8月19日下午15:00全体裁判员(救生员)学习;

(4)裁判长负责领取服装、器材;

(5)8月19日晚上19:00领队教练技术会议,有关问题说明。

四、运动员熟悉场地、竞赛安排

  (1)运动员报到、8月19日下午16:00至18:00运动员熟悉场地训练。

(2)8月20日上午9:00至15:00比赛。

(3)比赛结束,裁判员合影留念。

(4)16:00前运动队离会

五、经费

1、所有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参赛人员必须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2、本次比赛指定宾馆:杭州瑞立江河汇酒店,酒店协议价标间:398元/天。因酒店要求,本次宾馆住宿费需由大会统一收取后对公务卡转账至宾馆,如参赛单位自备公务卡除外。住宿缴费联系人:朱小飞、18157177936

3、本次比赛运动员的保险费由大会承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附件二、大赛日程安排表

 

 

                                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组委会

                                  2023年7月24

 

 

2023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暨浙江省第十二届幼儿游泳表演大赛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等任何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如隐瞒任何病情或有可能影响本人获得参赛资格的身体条件,所产生后果由我本人承担。在此,我郑重声明,本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参加本次比赛活动的要求,可以正常参加浙江省第十二届幼儿游泳表演大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疾病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后果。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加本次活动。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知赛会相关负责人员。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自愿放弃追究所有因参加本次活动而导致伤残、疾病或死亡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五、本人参加本次活动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出行、游玩、会客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由我自己负责,发生不利后果由我自已承担。

六、本人承诺配合赛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赛会相关规定。如因个人不配合赛会工作人员或不服从赛会组织相关规定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我自己承担。

七、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相关方面发生的任何费用及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本人承诺,如果与赛会组织方发生任何纠纷,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本人及本人的亲属朋友采取针对赛会组织方的过激行为,赛会组织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在没有任何诱导的情况下自愿签署此责任书。

参赛者身份证号码:              



















 参赛者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1690339142345.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