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自律公约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维护本会《章程》、《会员守则》及协会其它管理制度。维护协会形象及集体荣誉;
严格保守本会秘密,维护协会利益和会员合法利益;
三、积极参加会员大会及协会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为协会发展出力献策;
四、维护协会的整体团结和统一,以大局为重,坚决反对内部拉帮结派和一切分裂活动;要有团队意识,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增进友谊、精诚团结;
五、赛事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遵守比赛规则,规范自我行为,强调诚信体育原则;
六、发扬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尽力援助那些需要帮助的;
七、按协会规定标准及时间交纳会费,不得无故拖延交费,担当责任义务;
八、加强综合素质的修炼,讲文明有礼貌,时刻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公共场合酗酒滋事或做出有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
九、服从协会的统一领导,对协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者,按正常程序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在没有被采纳前,原则上保留个人意见并服从组织决定;
十、以上《自律公约》望全体会员严格遵守执行,认真履行协会《章程》的各项义务,为协会的健康发展做出各自的努力和贡献。